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后勤管理处对于近期我部门相关业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师生就诊
按照卫生局防疫相关要求,校医院不允许接诊感冒发烧症状患者,不能开降温药物,凡就诊发热患者由医院联系卫生局转至发热门诊;按要求暂停育苗接种业务,恢复时间待卫生局通知;结合校医院实际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关闭中药科、妇科(孕妇建册可办理)、CT、彩超等科室。除上述医疗服务暂停办理,其他病症就诊患者正常接待,为减少患者就诊次数,慢性病药物由每次开一周剂量,调整为每次开一个月剂量。
联系人:王丽娟,联系电话:55190223,15004619776
二、师生用餐
疫情期间食堂施行封闭式管理,除在校学生和在岗职工(含因工作需要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外,食堂不再对其他人员开放。
执行封闭运行管理期间,食堂不再提供堂食服务,凡符合上述身份人员需通过微信群订餐,由饮食中心根据订餐情况统一配送至学生公寓楼或值班人员办公楼宇。订餐采取实名制,有订餐需求的师生请添加微信号:ff214719909,联系电话:14784508766。
联系人:刘玉敏,联系电话:55190360,13644617181
三、师生住宿
学生住宿
疫情期间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在校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每日登记进出及体温情况。
单身教工住宿
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11号公告》要求,2月18日以后返哈的,住在单身教工公寓的职工,要严格执行单人单间隔离观察14天。根据以上规定,单身教工如需返校需提前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其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单位提前报送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备案,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联系需要返校隔离的教工,安排其隔离住宿。疫情期间,单身教工公寓执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通道进出,对不需要隔离的教工或解除隔离的教工,发放单身教工公寓出入证,执行每人每2天可以出门一次,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管理规定,如因工作原因需每天出入,可以到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公寓管理中心将安排专人对出入的教工做好出入及体温情况登记。
住宿备案联系人:谭留兵 电话:13019011214
四、维修服务
疫情期间涉及办公区水、电、暖、气等方面故障排查及维修,由后勤管理处相关科室值班人员负责。
联系人:黄 平,联系电话:55190123,15545155538
五、工程申报
拟列入学校2020年大修计划的维修项目正常申报,涉及材料报送等事宜请提前沟通。
联系人:王晓明,联系电话:55190188,13946126168
后勤管理处
2020年2月18日